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LBO)是指公司或个体利用自己的资产作为债务抵押,收购另一家公司的策略。 交易过程中,收购方的现金开支降低到最小程度。 换句话说,杠杆收购是一种获取或控制其他公司的方法。 杠杆收购的突出特点是,收购方为了进行收购,大规模融资借贷去支付(大部分的)交易费用。 通常为总购价的70%或全部。同时,收购方以目标公司资产及未来收益作为借贷抵押。 借贷利息将通过被收购公司的未来现金流来支付。这是上个世纪80代全球并购浪潮之中最为盛行的一种并购方式,这种并购方式对于并购方来说,其最大好处就是自身掏出的真金白银并不多,甚至极度的都不用自己掏一分银子,而只是利用其被并购的对象做抵押来获得并购的结果。这对其来说可以用进退自如来形容,成功了当然是大获其利,近乎是空手套白狼,而不成功自己的损失亦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基本上没有。与我们这些年来走出去主要以真金白银实施并购相比,其好处是不言自明的。因此,它对于当前正急欲走出去实施并购的中国企业及其企业家来说,是非常值得借鉴的。
从这一点出发,这本《收益债券与杠杆收购:中国机会》(王巍,(美)施迈克 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07-01)就非常值得其拥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