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者有其田”符合农业发展的规律,是人类千百年的理想。世界历史的经验表明,土地私有制不能坚守这一理想,最终会导致农业劳动者与土地相分离。这种情况,在当今的中国也正在发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民兼业现象日趋普遍。一兼户即以务农为主的兼业,对农业生产是有利的。而二兼户即以非农为主的兼业,对农业的发展极为不利。现在的问题恰恰是二兼户越来越多,导致相应的农地粗放经营甚至抛荒。为什么二兼户越来越多?因为制度障碍使进城务工农民不能落户城市,加上农地政策片面保护承包经营权(减免税收、各种补贴等),农民工即使不想种地也不愿放弃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农地流转大多期限短、不稳定,真正耕种者的权益得不到保证。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了调整土地的权利,也就难以在集体的架构下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目前集中土地较多的业主,一是公司,二是雇工经营的大户。公司的主要目标是利润,并不是发展农业。雇工经营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被雇佣者不可能对农业生产有精耕细作的责任心。上述问题如不解决,我国农业将面临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