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的问题状况是:一方面,把个人从组织分离出来的过程还在不断进行,另一方面,已有的国家制度安排不足以为个人提供适当的归宿以及新型的公共领域。于是在认同性、公共性方面的许多矛盾就凸显出来了,需要改造权力结构、重建社会价值体系以及规范性秩序。在这样一种状况下,近些年来、特别是从90年代中期以后,依法治国成为十分突出的口号。强调法治当然是正确的。但认真观察一下现实就可以发现,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县” 等一连串简单化口号的背后存在的是“公共性流失”的事实以及借助法律规范的强制力来阻止公共性流失的企图。因此,法治往往被庸俗化,被理解为强制命令,法律本身的正当性问题往往被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