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程青松 律师
约翰·库克是一个虔诚的清教徒,他说他受到了上帝的指引,实际上,他更受到了内心良知的指引,受到了法律理想的召唤,因为,他是一个纯粹的法律人,他有纯粹的法律理想。
查理一世作为战败者,本可通过军事法庭审判,但是军队将国王交给议会,交由普通法审判定罪,这样,国王不只是一个内战的战败者,他更是一个人民的公敌,他将接受法律的审判,这也意味着,“不管你有多高高在上,法律在你之上” ——尽管国王至死也不承认这样的审判的合法性。
军队解散了上议院,清洗了下议院,通过下议院这个残缺议会“代表”人民制定法律将国王交由普通法庭公开审判。尽管这从理论上说其合法性有待商议,但是很明显,正如书中所说,英国革命的最大特征是它总是力图在法律上找到其合法性——法治国家,或者说法律的权威,也许就是这样炼成的,尽管它有时候也不那么完美和光彩。我们可以想想,同样在审判查理一世的17世纪中期,清朝入关,开始打击明朝残余势力,那时的中国,对法律的追求在哪里,是否也——哪怕是试图——从法律上求证过革命的合法性?无怪乎人们说,中国没有法治的土壤和历史传统呢。
约翰·库克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受命指控查理一世的罪行。审判国王,这是一个创举(有谁曾审判过国王?),也意味着风险(毕竟国王的拥护者和残余势力还为数不少,暗杀随时可能发生),这风险从大法官布拉德肖帽沿上加固的防弹铅丝便知,也从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者对弑君者的残酷打击可知(当然这是后话)。但是约翰·库克义无反顾,他受到了上帝和良知的指引,受到了法律的召唤,把生死安危度于身外。
面对“国王即是法律”、“国王不受法律制约”的强权思想,约翰·库克说,君主制为上帝所嫌恶,因为上帝不支持偶像崇拜,而一个自由的民族无需将自己置于任何必朽坏的人之下,成千上万的人民由于一个人的贪欲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不仅有违常理,上帝也不赞成,那些自诩为卫道士的君主,如果在现实中却被证明违背了自己的信仰,上帝将会以公义的方式收回他们手中的国家,而这公义的方式,就是刑事审判;他说,受托行使的有限统治权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此外并无其他来源,从接受托付时起,他就应该践行为人民谋利益的誓言,履行维护人民权利和自由的职责,否则人民有权推翻统治者,重新建立政府——在这里,我们分明看到了社会契约的思想在闪光。
约翰·库克赢了,与人民为敌、又顽固不化的国王查理一世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个纯粹的法律人,约翰·库克不以站在强势一方为使命,他的使命在于他作为一个法律人的职责——我接受谁的委托,指控谁,为谁辩护,一切都在法律的范围内展开,我不应因为审判的结果受到责难。他忠于法律和他作为法律人的使命,他为臭名昭著的斯特拉福德伯爵辩护,令人侧目、赞叹,但是他为此树敌无数,遭受排挤。即便在对弑君者的审判中,他也不曾放弃他的法律信念,以他的法律信条作为自己在法庭上的无罪辩护,他并不以大义凛然的所谓人类的正义为由——尽管结果当然是复辟者的法庭拒绝接受,一如既定地将之五马分尸以警示众。
约翰·库克致力于司法改革,提倡法律援助,关注穷人的利益。出身草根阶层,了解穷人的生活,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约翰·库克的价值取向。在法律的价值取向上,他主张司法效率,强调司法便民与司法正义,并在克伦威尔的支持下身体力行前往爱尔兰施行司法改革,取得了实效,他成立了只有他一个人的、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他力倡废除将还不起债的穷人投入监狱的法律(他曾经目睹亲人受其所害),他主张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这在三百六十年后中国,仍然还是一个奢谈),他关注法律的实益和弱势群体的利益。但是他的一些努力,最终因为当权的既得利益者的阻挠不能成行——但是即便如此,我们看到,这样的善意和善举,还是在现代法治的进程中播下了种子,得以生根、发芽、成长。
但是最终,国王的残余势力复辟成功,查理二世即位。约翰·库克不得不接受复辟的斯图亚特王朝对弑君者的审判——这里说是斯图亚特王朝对弑君者的审判,因为相对于对查理一世的审判,审判弑君者的法庭不能算是一个法庭,不管从法官、陪审团的选任,还是从审判程序、依据的法律而言,我们看到,为了使约翰·库克入罪,当权者修改了法律。
约翰·库克不仅为自己辩护, 而且为同为阶下囚的同志(那些当初同样受了法律理想召唤出席或参与审判查理一世,而今一起面临复辟者审判的同志们)设计辩护策略。约翰·库克不仅为自己寻找心灵的归属,还为家人送去心灵的安慰,为曾经作为克伦威尔私人牧师的休·彼得斯送去心灵的慰藉(休·彼得斯,这位哈佛大学的创始人从因为害怕受刑而用酒精麻痹自己的醉鬼,终于在临刑前变得勇敢而无畏,堪可称道),他不惧死亡,他找到了自己的生命归属,把精神的抚慰送给亲人,把生存的希望留给朋友。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看到约翰·库克求生的欲望,他最后用了生平为自己不齿的一招,指出起诉书上不是自己名字,而是另一个名字(法庭的疏忽),希望给自己留下一线生机,但是毫无疑问,这是徒劳,原因不过如此:国王查理二世要你死,你如何能活?这是法律的悲哀!在那激情燃烧的岁月,他无限接近自己的法律理想,在那群魔乱舞的年代,他却又成为法律的牺牲品,令人唏嘘!作为一个有理想的法律人,约翰·库克有从容赴死的勇敢,但是作为一个在俗世生活了五十二年的凡人,他又有求生的欲望和本能……读书至此,又卒不动容!
如书中所言,审判查理一世一案在当时被法律记者们事无巨细地记载下来,但是20世纪的历史叙述却置当时的记载于不顾,不惜扭曲历史来诬陷库克。杰弗里·罗伯逊的《弑君者》是一部翻案之作,书的翻译行文通顺,不留痕迹。这本书由新星出版社出,徐璇译,贺卫方先生作序,三百九十七页,给我们展现了一幅十七世纪中叶英国宫廷与宗教斗争、革命与复辟、审判国王与审判弑君者的历史图景,其场面宏大,细节刻画上也不乏幽默和对人性的嘲讽,忠诚与背叛,无私与贪婪,人性三相,尽收其中。
本书中,除了主人公约翰·库克,“生而自由”的约翰·李尔本极具自由主义个性,当然他也是出于对正义的追求,遗憾的是这位仁兄屡屡不得志之后追随保皇党人而去,且不提。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有个细节值得玩味,内战中,费尔法克斯将军俘获了国王最得力的指挥官乔治·蒙克,后者提出愿为议会而战而得以免死,书中说“这是历史的大假设之一,即如果这一提议被拒绝,历史将会是如何?”,因为最后正是这位仁兄带领军队攻陷了共和制的大厦,使得复辟成功。可笑的是,若细究,恐怕这样的历史设问会是为数不少,但是没有丝毫意义,因为,一个东西好不好,能不能长久,有时候不是其本质好坏的问题,甚或不是其外部环境如何恶劣,关键是烂在里面,又不知疗疮,就没有办法了——
——革命党人推翻了君主制取得政权,但是丢不下长子继承制,继任者克伦威尔的新议会不为人民谋福利,反而争权夺利、互相倾轧,以致共和国冲突迭起、政权动荡,终至于翻覆,真是“扶不起的阿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