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面对的现实是一个生人组成的社会。然而,生人社会未必就是可怕的,让人提心吊胆,没有安全感的社会。在生人社会中,依然可以通过制度和交往两个方面来对信任提供保证。当然,这里的制度,不是亲属制度或拟亲属制度,而是信用制度和法律制度。这里的交往,不是长期交往,而是短期交往。信用制度在人类社会中一直在发展完善。在我们身边就可以看到信用制度起作用的例子。例如,使用纸币,房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实际上是一件非常有风险的事情。与此同时,信任作为一种预期又是生活中必需的。对此,人类社会发展出相应的对策,来保证人与人之间形成足够的信任。
当代社会是不同于传统“熟人社会”的“生人社会”。生人社会是在社会流动中形成的。社会分工的加大,每个人离开本乡本土,离开了“自己人”推断的土壤,来到陌生人中间。每一个人都是匿名的,不被别人了解底细的,并且可能迅速离开而在茫茫人海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因此,一些人恰恰利用了社会转型,看到了所谓的“商机”,大行欺骗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