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把实行个民族平等以宪法的方式确定下来,却在实践中积极推行俄罗斯化,对境内不同民族未平等对待,这犯了合理解决民族问题的大忌讳,激化了各民族之间的矛盾,也进一步削弱了中央权威,在统治上失去民心。Astrid S.tuminez在其论文中也论述了同样的观点:“国家宣称中的平等与实践中的对各民族的不公平对待和残酷镇压之间的相互抵触是长期削弱中央权威的另一个因素。”[vi]
1. 语言政策——推行俄罗斯化
语言政策是苏联政府在民族问题上最早采取行动的方面,以用平等地发展语言的方法来实现民族平等。苏联宪法中就规定:“苏联公民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和苏联其他民族的语言。”列宁曾认为非俄罗斯民族总有一天会自愿地使用俄语,因为他觉得俄语用起来方便,同时也因为开始的政策允许这些民族自由地发展过各自的文化。苏联政府在初期的政策确实是允许和帮助大小民族,甚至最弱小的民族繁荣昌盛自己的语言文化。
2. 苏联境内民族歧视严重
克里米亚的鞑靼人在苏联建立伊始享有了纪念和其他民族一样的地位,但是二战改变了他们的命运,平等不见了,迎接他们的是残酷的不平等的现实。从1957年7月到1961年10月,他们向党和国家各级机构递交了六份请愿书,每份签名的人数达6000到25000人不等。这些请愿书都只有一个要求,即要求得到与其他被流放民族平等对待,恢复该民族的政治权利和民族权利。苏联政府却对这些集体联合的要求不置一词,还指责最活跃分子煽动“种族仇恨”并对他们进行了镇压。[x]明显受到不公平对待的还有犹太人。1949年1月,苏发动了批判“无爱国心的世界主义者”运动,运动的矛头直指犹太人。一批科学家、教师、文艺工作者在这场运动中惨遭灭顶之灾。1948年12月,犹太人反法西斯委员会被解散,其积极分子遭到逮捕;1949年苏联人民演员米霍埃尔斯被镇压。之后,犹太人的文化机构----剧团、学校、报纸等被查封。这一运动在斯大林晚期达到高潮。在克里姆林宫医院里为高干治病的一批犹太人医生被指控谋害高干而被投入监狱。[xi]
3. 另附
在后来的建设过程中,苏联领导人放弃了列宁提出的按照民族特征划分民族自治单位和地域自治单位,确立自治区、自治州以及地方自治的管理范围;在划分行政区域时要对当地居民的经济情况和民族成分进行认真的考察,而且要充分照顾到民族历史传统的边界,而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解决民族边界问题,这在族际关系中埋下了隐患,引起了不少民族的不满。三十年代苏联在全苏进行了一次大清洗运动,二战后这中大清洗依然未被舍弃,加之后来的苏联,尤其是斯大林晚期及以后的领导人都极力宣传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各民族的平等事实上成了虚设。以上这一切都为民族主义,民族分裂主义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也为西方势力干涉其内务提供了机会。在内外因素的综和作用下,这种分离倾向越来越严重,各民族都更倾向于建立起本民族的完全独立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