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创新
网络金融以客户为中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创新性特征。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实力,网络金融必须进行业务创新。这种创新在金融的各个领域都在发生,比如在信贷业务领域,银行利用互联网上搜索引擎(Search Engine)软件,为客户提供适合其个人需要的消费信贷、房屋抵押信贷、信用卡信贷、汽车消费信贷服务;在支付业务项域,新出现的电子帐单呈递支付业务 (EBPP,Electronic Bill Presentment & Payment)通过整合信息系统来管理各式账单(保险单据、账单、抵押单据、信用卡单据等)。在资本市场上,电子通讯网络(ECNs,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为市场参与提供了一个可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交换信息和进行金融交易的平台,有了ECNs,买方和卖方可以通过计算机相互通讯来寻找交易的对象,从而有效地消除了经纪人和交易商等传统的金融中介,大大降低了交易费用。
2、管理创新
管理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金融机构放弃过去那种以单个机构的实力去拓展业务的战略管理思想,充分重视与其他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资讯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网站等的业务合作,达到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双赢的局面。另一方面,网络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也趋于网络化,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垂直官僚式管理模式将被一种网络化的扁平的组织结构所取代。
3、市场创新
由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市场本身也开始出现创新。一方面,为了满足客户全球交易的需求和网络世界的竞争新格局,金融市场开始走向国际联合,如2000年4月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宣布合并。另一方面,迫于竞争压力一些证券交易所都在制定向上市公司转变的战略,因为作为公开上市的公司,交易所将可以利用股票资金以更富有创意的方式与其他的交易所、发行体、投资者及市场参与者建立战略合伙关系和联盟。
4、监管创新
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网络金融监管呈现自由化和国际合作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过去分业经营和防止垄断传统金融监管政策被市场开放、业务融合和机构集团化的新模式所取代。另一方面,随着在网络上进行的跨国界金融交易量越发巨大,一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不能完全控制本国的金融市场活动了。因此,国际间的金融监管合作就成了网络金融时代监管的新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