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徐海燕,女,安徽省安庆市人,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商法博士学位。1998年8月至10月,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行短期访问研究。2005年10月至12月,应邀赴香港城市大学用英语讲授中国民法。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赴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已出版《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英美代理法研究》等个人专著3部,并在《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学研究》和《法学》等法学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加《中国民法典草案学者建议稿》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
内容简介
本书从探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理论人手,剖析了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主要立法模式和区分建筑物管理的性质及政府的作用,研究了管理规约的内容和法律效力,指出了业主大会制度与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现存问题和完善思路,并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以及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中的特殊问题(包括小区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公共维修资金问题和拆迁补偿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