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正如前人所评价的,詹景凤的草书既有所本,又变化百出。他的草书之“狂”,既有他性情疏放的一面,也有技巧娴熟的一面。传世所见詹景凤三本草书《千字文》长卷,均为乌丝栏纸本,创作时间前后仅相去在一年半之内,但它们之间的艺术面貌却有较大的差异。要而言之,在笔者看来,本卷的艺术水准在三卷之中是最高的,它在结体上更富字势的动感,在中锋圆笔的主体表现中,方笔侧锋在其中的合理运用,墨色的浓润枯燥,也在捷速的书写中一任自然。这就避免了书写之滑,而丰富了笔墨情趣。而这一切的得来,无疑既与书家精熟的草书技巧有关,也和书写本卷时是“乘兴而书”、“一挥而就”的极佳创作状态有关。所以,詹景凤自己也以为是“偶然”而得。这就说明了在艺术创作中,技巧是基本的,而灵感是偶然的,只有当技巧与灵感完美结合,即“心手相称”,才能“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