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由于我国《保险法》已对保险合同等方面的内容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因此,1999年3月15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没有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该法总则部分第1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根据这一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即为本法分则没有规定,而其他法律有明文规定这一范畴。因此,保险合同应适用《保险法》的规定。故《保险合同及文本格式》一书的内容是根据这个原则来完成的。
我国的保险事业,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对保障经济、促进改革、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书应此势而出在,在介绍保险合同法的同时,详解了保险合同及文本格式,兼具科学性、实用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