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国务院将《城市房租拆迁管理条例》修改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有关野蛮拆迁、暴力拆迁、血腥拆迁、黑社会动迁、拆迁自焚的报道日趋减少,反而拆迁致富喧嚣甚上,大家盼望着拆迁。但不知为何,最近一两年来,有关强制拆迁、暴力拆迁的报道又趋增多,有媒体说前段时间某政法大学教授因拆迁绝食,然后贵州安顺公交车司机因拆迁问题报复社会,把公交车开进水库,这两天又报道说四川某大学教授因拆迁跳楼。至于么?这社会到底怎么啦?看来有关部门没有认真阅读《城市房屋拆迁研究:利益博弈与政策设计》这本书。该书获得了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约翰加尔顿(Johan Galtung)认为,暴力是指“任何使人无法在肉体或思想上实现其自身潜力的限制或伤害”,可区分为“直接性暴力”、“结构性暴力”和“文化暴力”三种形式。在中国的城市房屋拆迁中,这三种形式的暴力都在程度上存在过,包括暴力拆迁或暴力反抗。不过,可悲的社会处境不是暴力冲突本身,而是:社会谴责的概念消失了,我们面临着人的道德的野蛮化,精英阶层谁也不愿倾听智识阶层的声音,广开言路受到嘲笑、滋扰。面对暴力与冲突,理性博弈的举措是倾听、妥协、克制、对话,这是解决社会冲突的有效手段,具体原则是:其一,开启民智,重建文化信仰和行政伦理,集中理智的道德的力量;其二,开启民主政治,通过合作和社会参与来解决利益争端;其三,所有卷入冲突的人们,广泛地、积极地、自觉地参加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