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还是余华的风格,写苦难、写人性入木三分,特殊的时代背景,特殊的生存方式,在他笔下却是那么的平淡,娓娓道来,风格与《活着》大有不同,让读者没有产生过多精神上的压力;独特的语言描写,通过一个个角色说出的话,就把事情、背景、故事交代的清清楚楚,这也是其语言的特色吧。
许三观,本分,善良,对家庭,对妻儿,表现出的爱,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但是表达的方式却是卖血,一次次的卖血只为度过一次次的难关,在为给一乐治病去上海的途中,几天就卖一次血,让人揪心,读者甚至在想,作者会不会继承之前的写法,来个悲剧的收场?许三观会不会死在途中,一乐会不会治不好死去?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在苦难中生存过来的人们,自然会度过苦难,甚至战胜苦难,这才是对于生存最好的诠释。
许三观与许玉兰,这对平凡的夫妻,在刚开始甚至不会让人联想到他们之间会产生爱情,许三观想要结婚了,明明是对厂里同车间的同事送最好的蚕茧,许三观却向许玉兰家提亲了,许玉兰明明是跟何小勇好着呢,许玉兰父女却都同意了许三观的提亲;生活总是这么的意想不到,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却是何小勇的亲生骨肉,然而,何小勇不认一乐,许三观却对一乐的感情胜过亲生的二乐和三乐;许玉兰给许三观带了绿帽子,然而,在日后的生活中,他们之间的感情却日久弥坚,无论是三年自然灾害还是文革,苦难考验着他们,却也更加锻炼了他们,塑造了他们,这就是爱情,那个年代,柴米油盐,相濡以沫。
故事,有其相应的时代背景,人物,有其生活的大环境,这其间,表现出来的,虽然是苦难,却也是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