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这个年代,批评政府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而且还在接近形成一种强大的单向思维,凡是批评政府的一律叫好,似乎只有批评者掌握了真理和实现真理的无比正确的方法;凡是赞同政府的一律要咒骂,基本上赞同的人就是“臭五毛”、“死左派”之类。对于土地财政而言,面临同样的境地,在享受着土地财政带来的快速的、高质量的城市化的同时,社会上对土地财政发出了猛烈的抨击,似乎土地财政已经成为万恶不赦的重大犯罪。更有一些学者,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声泪俱下地控诉着土地财政背后的农民血泪,更让政府处于十分不堪的道德位置。然而,经济自有规律,一味的道德批判并不能解决经济问题,而经济也不会因为道德的批判而更改运行的轨迹,更何况那些对事情的真相一知半解的所谓批判。
我一向认为,学者的理性立场最难得,应该以理性推动公正的力量形成。然而,在实际中,往往出现为了某一观点而不惜剑走偏锋、偏执一词的遗憾局面,激烈之时,“帽子”满天飞,疑似重回文革年代。就像当前的土地财政,几乎是千夫所指,近乎一致的批判,这更需要一些理性的梳理,土地财政何以形成、农民的利益到底如何保障、土地财政又该向何处等,均是需要冷静研究的问题,需要事实来回答,需要实地的研究来评判,绝对不是道德批评所能解决的。因而,作为一个农村出身的人和在基层工作过的人,在读罢贺雪峰先生的《地权的逻辑Ⅱ:地权改革的真相与谬误》之后,我还是体验到了久违的理性,我虽然没有完全同意作者的观点,但却非常同意作者关于土地问题的若干分析。
土地财政何以形成?本质上是二元体制前提下,分税制后地方财政短缺背景下增收新渠道的探索,并随着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的加速腾飞,在城市化加速、房地产市场暴发的背景下顺势形成。2006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才5587亿元,2007年即猛增至9333亿元,2009年1.59万亿元,2010年达到2.71万亿元,2011年达到历史性的3.15万亿元。对于土地财政,地方政府可能当初并没有明确的预期,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暴发,在“既要吃饭、更要发展”的现实下,只能顺势而为,也不乏一些地方推波助澜。
然而,细翻土地财政的账本,政府也可能是冤大头。网上流传这样一个账本:全国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有20%—30%留在乡以下,其中农民的补偿款占5%—10%;城市政府拿走土地增值20%—30%,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成了土地财政独占鳌头;各类城市房地产公司、开发区、外商投资公司等等,拿走土地增值收益的大头,占40%—50%。但是这个账本还少另一面,就是出让金收入的使用。据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信息表明,土地出让收入中留给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净收益不到土地出让总收入的30%。而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是投入城市建设的,据财政部门的统计,这个比例大约占到25%,主要用途:城建贷款还本付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充土地收购储备基金、城镇廉租房建设等。
若再进一步分析,政府征地有三大用途,并非都能增值。一是工业用地,各地都在招商引资,地价很便宜,还要做到九通一平,政府在地上挣不了钱,可能还要赔钱,指望着税收优惠三年后的税收和带动就业及配套产业;二是公益用地,建公园,搞绿地,修文化广场,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这个更不用说,不仅一分钱挣不了,还要贴大头,但这是政府的职责,必须做;三是商业用地,这就是目前老举例的政府赚大钱的一部分,商业用地价高是因为中间包含了工业用地和公益用地的成本在内,而且位置好,配套设施政府已经完善,能吸引投资,从而水涨船高,但与工业用地、公益用地相比,面积并不大。由此分析,土地收入在地方政府的收入中占比可能较高,但支出比例也高,政府本身并没有落到多少“好处”。
尽管土地财政并没有形成政府大的收益,但其在城市经营过程中的巨大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土地收入相当于政府的流动资金,没有这一笔资金,经营城市、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就难以启动。而实际上,正是因为有了土地财政,才让城市化的进程有了资金上的充分周转,形成了经营城市的“地生钱→钱促城市→城市扩大美化竞争力增强→推动城市进一步扩大→再征地生钱→再扩大城市……”循环。这些年城市的迅速发展某种程度上可概括为依靠政府主导开发下的农民土地征用形成的原始资本红利来推动的一般模式。可以说,土地财政是近年中国城市化快速推进的秘笈,也是二元结构的重要构成部分。在二元体制下,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帮助中国完成了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城乡用工价格的剪刀差帮助中国提供了大量的低廉的工业劳动力,同样是城乡土地价格的剪刀差帮助中国生产出大量的土地红利。没有土地财政,可能城市的扩张不会这样快,质量也不会那样高,达不到城市像欧洲的程度。
但是,也不必过度为政府辩护。那些新闻报道中频频出现的暴力拆迁显然表明,围绕土地收益的激烈博弈持续存在,特别是一些地方对农民权益的漠视,导致了政府默许下的开发商恣意妄为,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这样血泪斑斑的城市化,是要绝对制止的偏执政绩观,更不要说其背后可能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还有一些地方的城市拆迁,郊区的农民被一而再的“新郊区化”,不断远离城市的中心而边缘化,还有弱势的农民工群体随着城市“郊区”的不断外移而距离城市越来越远!
土地财政最终可能要消失,但围绕土地形成的财税体制还会存在,无非是在房地产市场暴发期结束后,调整土地财税的方向和征收办法,让有产者为土地付出更多,而不是目前过度地依赖农民土地的原始红利来经营城市和支撑低成本的工业化。
(二〇一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