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与实用上研究人类因利用土地作为财产和收益来源和自然对人类服务而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罗·瑞纳《土地经济学》(1958年)的定义:“土地经济学是研究人们应如何利用土地以生产经济财货与劳务的各种经济问题的科学。”雷利·巴洛维《土地经济学—不动产经济学》的定义:“土地经济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关于土地的科学。张丕介的《土地经济学导论》(1944年)认为:“土地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概括言之,为人与地的关系;具体言之,则为因人类经济行为而造成的人与地、人与人、地与地的关系。”
张德粹的《土地经济学》(1981年)则认为:“土地经济学是研究人们利用土地时所应遵循的经济原理,亦研究利用土地而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并探求改善这些关系的原则和方法,它是理论兼实用的科学”,这是集大成的表述。刘书楷的《试论土地经济学研究》(1987年)认为:“土地经济学是在理论和实践上研究如何分配和利用土地为人类生产、生活服务,研究人地关系及因利用土地作为财产和收入来源时发生的人与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