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道德经》的首先提出的“道”与“名”两个关键名词,古时,“道”与“天”字相通,在这里“天”和“道”是相通的,一般是指自然运行法则。 “道”是代表抽象的法则、规律,以及实际的规矩,也可以说是学理上或理论上不可变易的原则性的道。《左传》:“天道远,人道迩。”《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孙子:“兵者,诡道也。”等。又如老子说“道常无为”、“道常无名”,以及“道法自然”等的观念。 “可道”,意思可法,按“天道”运行法则去做,“非恒道”不是永远不变的,即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有人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实际上是错的,事实上每一个一都是万一,都是不一样的,不能混同。
“常无”与“常有”,是从万物之“道”讲。读着:“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檄。”就是,人们要想体认大道有无之际,必须要修养到常无的境界,才能观察、体察到有生于无的妙用。再说,如果要想体认到无中如何生有,又必须要加工,但从有处来观察这个“有”而终归于本来“无”的边际。“徼”字,就是边际的意思。
他提出“道”,同时提示我们,不可执着道是一般永远不变的恒道。接着又强调,不可执著“名”相而寻道,也没有永恒的“名”,如法国革命先烈追求的“名”,在今天许多人看来也是不理解的。其次,便说到形而上道与形而下万有“名器”的关系,“名是道的外相”,是有无相生,绵绵不断的。因此,在形而下(名)的情况下而要体认形而上之“道”,必须从常无的境界中去体认它的本源和本体,这样才能更好理解“名”。如要更透彻精辟,又需要在常有之中领悟它的无边无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