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出现,从改变人类千年不变的规律开始,到细致入微的服务于我们的生活;从天使到魔鬼;从无穷的力量到软弱无能的面对经济危机;从积极推动社会进步,到股市暴跌的跳楼自杀……,人们惊叹着公司的力量。
公司能够制造战争,也能够把人类从战争中解救出来。为了生存,人类不得不获得生活用品;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人们不得不发明创造……,为了生活的比人好,不得不抢夺资源,于是:战争成为了工具;战争使得人们畏惧,人们不愿意再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能够生活的幸福,人们不得不从战场转向经济的较量,当然还有体育的较量,体育的交流间接来自经济的较量,公司是这一切的归宿和推手。
人类好战的本性转移到了经济载体的公司里,人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奋不顾身猛冲猛打,更有日本人把中国的孙子兵法研读融通入日本的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企业由此成为了国家的军队,老板的枪。被雇用的人于是成为了奴隶制社会的奴隶和封建社会的农民,这种社会发展的翻版,迟早要被无产者所起义。而企业的发展给市场的完善、法律的健全提出了无法完成的任务。企业的创新是生命之源,而法律的制定要以事实为依据,这种不协调的关系,无法平衡企业的野马脱缰。也正是由于法律无法限制住公司的发展,让公司快速成长,也同时造成了公司颠覆自己的陷阱。
事物统一于物质性,企业也是如此。由于法律无法走在公司的前面,始终受制于公司的创新不断;由于这种缺陷,公司创新的指导思想就至关重要;仁德的思想,能够减少创新出对社会有危害的产品;不仁德的思想,则反之……,这就是社会责任对公司的要求。
千年走一回,一回又一回;千年等一回,还是那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