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9年,东汉王朝的首都发生了一起劫持人质事件,匪徒将太中大夫桥玄的小儿子绑架了,索要赎金,但桥玄拒绝,于是命官兵出击,匪徒被杀,而桥玄的小儿子也遇害。事后,桥玄上书,要求“凡是劫持人质勒索的,应同时诛杀,不准用钱财回赎”。《资治通鉴》记载,此后劫持人质事件再没有了。
对此事件,柏杨有自己的独到见解。首先,他认为桥玄的上书是为自己的冷血辩护;其次,指责桥玄心如蛇蝎,认为有条件营救,却不营救;最后,大胆猜想,桥玄家有内斗,桥玄正要除掉小儿子。至于《资治通鉴》记载的此后劫持人质事件再没有了。柏杨认为那简直是胡说。总之,柏杨对那种标着“大义”字样的蛇蝎心肠进行了无情批判,充分体现了柏杨的“民主斗士”本色。
放在今天来看,那种大义凛然、大义灭亲式的道德楷模确实有值得反思之处,因为一些事情完全不需要这样的惨烈结局。就像在今天,如果发生劫持人质事件,肯定首先是人质安全问题,而不是匪徒的追捕问题,这是一种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