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之所以将信托制度引入中国经济领域,是因为其作为财产管理制度所特有的“代人理财”功能。尤其是信托公司经营的营业(商事)信托,借助信托公司的专业理财技能,代为他人(受益人)管理和经营信托财产,可以让信托财产所有权与受益权相分离、财产隔离与避险、经营与融资等法律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使得信托财产产生最大收益,从而实现受益人获益的信托目的。鉴于信托的上述制度优势,中国政府借鉴日本、韩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移植信托制度的成功经验,作出了引入信托制度的决策,以便服务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多样化、和谐发展的市场体系。
然而,检讨信托市场在中国走过的历史进程,其从1979年跻身于中国金融领域至今整30个春秋,可谓路途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