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徐岱,女,1967年生,吉林省四平市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教研室主任;《当代法学》副主编;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和中国近代刑法史学,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多篇论文被权威期刊、文集转载和收录。代表著作为《中国刑法近代化论纲》,代表论文为《期待可能性的机能:扩张或紧缩》、《刑法的立法解释论》、《刑法关怀与刑法解释》。主持承担教育部项目、省级科研项目及校级精品项目共6项。其中,《刑法的立法解释论》获第六次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
内容简介
本书是立足于刑法解释学属于广义刑法学的,并具有独立学科品格的一个核心分支学科这一中心论点的刑法学著作。
作者从刑法解释的历史渊源、与刑法学的关系、基础论、本体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学理解释论等方面,分析认为刑法解释学学科独立的价值在于:推进刑法学的学科应用功能;纠偏刑法学研究者热衷于铸造恢宏的概念化法学架构而忽视刑法应用实效研究的倾向;彰显刑法解释学价值判断的实践属性。同时,本书还倡导刑法解释学的学科独立品格,应是迫切于刑法学的学科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二重结合,迫切于刑法学的立法公正正义理念与具体案件事实相契合的追求,迫切于刑法的正义性、安定性和合目的性的终极目标的实现,而这些迫切性恰恰为刑法解释学作为一门学科独立开辟了所需要的生存空间和适用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