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高宁,女,1979年6月生,辽宁沈阳人。2008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辽宁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教师。在《国际问题研究》、《太平洋学报》、《河北法学》、《社会科学辑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另参编了《中国能源安全问题研究——法律与政策分析》、《国际和谐社会与国际法的发展》、《中国国际战略思想新论》等著作。曾荣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首届学术年会一等奖,并主持辽宁省教育厅项目“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世界核秩序的建立”、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项目“国际原子能机构与核能利用的国际法律控制”等。
内容简介
本书以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以下简称IAEA)为主线,从国际组织法的角度,对IAEA的产生与发展、组织结构及其在国际组织体系中的定位进行分析。通过对IAEA核保障制度、核安全制度、核保安制度三大核心制度的考察,阐述IAEA在核能和平利用中的实然作用。以朝鲜核问题、伊朗核问题等典型案例,剖析IAEA#I|关法律制度的作用与不足。从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相结合的角度,对IAEA的局限性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并对IAEA的应然角色予以展望。进而,从定义、渊源、基本原则、主体及调整对象等方面,考察了国际核能法的相关问题,阐明了IAEA在构建国际核能法中的作用。通过对中国参与IAEA活动的回顾,论述中国应该怎样由加入、了解IAEA到利用IAEA,来更好地解决中国面临的法律与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