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郝锦花,女,史学博士,浙江大学教育学博士后,中国民航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社会史,教育史研究工作。
内容简介
在具体研究之前笔者作以下几点说明:1.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近代新学教育不仅指正规的学校教育,而且应该包括学校教育体系之外的社会教育,由于受资料和视野的限制,社会教育从略。挟欧风美雨而来的由西方传教士创办的教会学校,毫无疑问,在中国教育的近代化和中国社会的转型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虽然本论文对近代新学教育的界定包括教会学校,但因受视野和材料所限没有将其列为考察对象。2.清末民初的教育革新始于1901年,1905年科举制废除后新学教育才成为国家权威的教育制度。此后,尽管困难重重,新学教育一直在艰难曲折中稳步发展。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由于受战争影响中国很多地区的新学教育进程中断,处于瘫痪状态。因此,本课题将研究对象置于清末民初的历史大坐标下,约1900—1937年,加以考察,在具体处理中上下限或有延伸。3.“以社区结构的视角来看,乡村是相对于城市的包括村庄和集镇等各种规模不同的居民点的一个总的社会区域概念。”在此,笔者将近代社会的村(庄)、乡(镇)、小县城归属于乡村范畴,他们构成了乡村社会的三级区位。其中,村(庄)、乡(镇)以其浓厚的乡土和特色成为乡村社区的主体,小县城以其拥有相对较为集中的经济、政治、文化资源不但成为乡村教育的前沿阵地而且是城市和乡村文化交流的中转站。4.从区域角度来讲,清末民初城市化进程较快,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当属沿海沿江地区,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仍然以乡村社区为主,也就是说,清末民初时期广大的内陆腹地较之东南沿海省市是更具代表性的乡村。笔者在研究过程中,由于关于乡村的统计资料和历史记录相对缺乏,故往往将中西部内陆省份如新疆、甘肃等看作乡村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