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彭汉英,1992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199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目前在海关总署工作。曾多次参加国家重点课题和项目的研究,参写的著作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关于法的本质和概念的原理》(群众出版社,1996年)、《现代理论法学原理》(安徽大学出版社,1996年)、《当代西方理论法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等。参编的辞书有:《中华法学大辞典·法理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中外现代企业制度与中国企业改造》(企业管理出版社,1998年)。发表论文多篇,观点曾被《中国法学年鉴》介绍和引用。多篇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法学》采用。论文《亚洲金融风暴冲击下的我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获“98中国外贸发展与改革”征文一等奖,并在《法制日报》、《国际经贸消息》、《中国青年报》等报纸上发表文章。
内容简介
用微观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法律,是法学学者和经济学学者都由衷地感兴趣同时又都感到困难的课题。在本书中,作者选取了一些直接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如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和反垄断法进行解剖,就一些重大的理论性问题、重要的财产法律制度,重要的原则和规则进行经济分析、论证其背后的经济逻辑,并对照中外不同的立法旨趣,提出改革、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
经济分析法学中的法概念是以效益为中心的,它认为法律应当具备可行性、公开性,应当确立一种能够刺激人的利益动机的经济机制,应当有一个和自身目的相适应的合理的结构。一切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活动(立法、司法、诉讼等),归根到底,都要以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法律应当作为促进资源最佳配置、促使有效益的结果产生的有效手段。法的历史,可以用经济学作注释。作者怀着强烈的兴趣,探讨了R.科斯、R.A.波斯纳、R.考特和T.尤伦、M.贝勒斯、卡莱布里斯、H.德姆赛兹、张五常等这些大名鼎鼎的学者们的思想、观点,并试图将这种新的法理贯穿到我国法律的原则和规则中。这是一项十分吸引人的工作,作者诚恳地希望有更多对此感兴趣的同仁加入,使经济分析法学为越来越多的公民、政府官员、律师、法官、立法人员所熟悉、所认同,共同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法律进步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