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环境公益是维持人类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具有毋庸置疑的正当性。对社会而言,经济发展为人类生存提供了可利用的物质产品,是人类获得自由的物质基础,也是消除贫困,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所以说经济利益也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环境公益和经济利益作为人类的正当利益,在一定时期,可能由于顺序的先后问题,产生一些冲突,但这种冲突是同质同源的,而非对抗性冲突,只要适当处理,都会有效推进人类福利。然而,在实践层面上,认识能力的局限所造成的不合理制度安排,致使环境公益和经济利益间的矛盾冲突不断,甚至有时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这种紧张局面的存在直接导致了政府环境公共权力与其他政府公共权力之间的矛盾冲突。妥善解决这类冲突,对整个政府体制的运行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无疑是有益的。另外,由于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紧张关系,处理环境公益和私人利益间的矛盾也成了政府环境公共权力不可回避的问题。本书对政府环境公权力的论述,主要着眼于这两种矛盾展开,以利益分析的方法,结合环境实际,论证政府环境公共权力存在的必然性、合法性、合理性及其有限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