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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经济分析(第四版)

作者:(德)舍费尔,(德)奥特 著,江清云,杜涛 译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05月
个人简介
  汉斯-贝恩德·舍费尔教授现在为德国汉堡Bucerius法学院法经济学教授。汉斯-贝恩德·舍费尔教授早年在科隆大学学习国民经济和经济管理,并在波鸿大学担任过助教。此后被聘任德国汉堡大学法律系教授以及担任汉堡大学法律与经济学研究所博士项目主任。在2000年他被聘为美国乔治·梅森大学法学院(George Mason School of Law)访问教授。 从2004年至2007年他担任欧洲法律与经济学协会主席。汉斯-贝恩德·舍费尔教授出版了大量的有关法经济学方面的著作和论文。在他的带领下,德国汉堡大学法律系在经济学研究方面成绩斐然。
内容简介
从法律经济分析的角度看,法律规范不是不可变的数据群。法律经济分析将法律规定的行为权限(Handlungsbefugnisse)视为变量,从而将法律制度本身纳入经济分析的范围。从这种观点出发,我们研究的是:
(1)现行法律结构的产生和法定行为权限的种类和分布;
(2)法律结构对配置效率目标的影响;
(3)形成高效的法律结构的真正前提;
(4)从配置效率的目标看,法律结构应当具有哪些特性。
本书主要研究任务(2)和(4)并介绍几种重要民法领域的经济学说。本书尤其重视经济分析的研究方向对于司法判决和德国法律学说可能产生的意义。从法学的角度看,本书的内容主要是介绍司法判决和学说理论的变化、说明变化的普遍原因并探寻在什么时候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处理这些问题更好,以及经济分析在法律应用过程中的局限性。
本书分五个部分,共24个章节。在介绍性的基础部分后,是对所有权和类似于所有权的法律地位的经济分析,并以公司法经济分析的基本特征结尾。
经济分析研究以后果为导向的行为。今天普遍认同的是,法律从业者必须仔细考虑他们决定的后果(今天也许甚于从前)。例如,不断有最高法院的判决行为设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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