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GB/T 5359《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车辆类型;
——第2部分:车辆性能;
——第3部分:两轮车和三轮车尺寸;
——第4部分:两轮车和三轮车质量。
本部分为GB/T 5359的第1部分,本部分参照国际标准IS0/CD 3833:2000《道路车辆类型名词和定义》(英文版)的摩托车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5359.1 19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车辆类型》。
本部分与GB/T 5359.1—1996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车辆类型;
——增加了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和混合动力(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车辆类型;
——2.I1.1参照IS0/CD 3833:2000规定了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的发动机最大净功率不大于4 kW;
——2.2.5.3与2.2.6.2车型的整车整备质量不受400 k9的限制。
本部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