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GB/T 5359《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车辆类型;
——第2部分:车辆性能;
——第3部分:两轮车和三轮车尺寸;
——第4部分:两轮车和三轮车质量。
本部分为GB/T 5359的第4部分,本部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0 6726:1988《两轮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的质量词汇》与IS0 9132:1990((三轮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的质量词汇》(英文版)。
本部分章条编号与IS0 6726:1998及IS0 9132:1990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参见附录A。
本部分与IS0 6726:1998及IS0 9132:1990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参见附录B。
本部分代替GB/T 5359.5—19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质量》、GB/T 5359.6—19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质量》。
本部分与GB/T 5359.5—1996、GB/T 5359.6—1996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本部分是上述两个标准内容的综合;
——对上述两个标准重复的描述进行了合并;
——对术语编排的次序作了相应的调整;
——本部分对一般要求中增加了轮胎气压应达到车辆制造厂技术文件规定的气压;
——本部分增加轮胎最大允许载荷术语。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摩托车研究所、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峻、姜卫海、缪文泉、白希纯。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359.5—1996、GB/T 5359.6—1996;
——GB/T 4731—1984、GB 5359.3—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