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钱卫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中国人民大学跨国商事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央财经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总裁班客座教授。先后任基层法院副院长,高级法院民庭、经济庭副庭长,最高法院高级法官。从事律师工作10年,05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06年被提名为“中国十大法律新闻人物”,08年被评为“中国最具社会责任感律师”。先后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国家法官学院,发表法学论文90余篇,出版国企改制、公司诉讼等法学专著20余部。先后审理和代理多类案件一千多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上百亿元.代理的举世瞩目的娃哈哈集团与法国达能公司的国际商事纠纷,有效地维护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内容简介
《企业国有资产法》主要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经营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规范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关系国有资产权益的投资、管理、处置等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监督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分章作了规定。新法专列一章,重点规定了企业改制、与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转让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使得实践中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议论较多的国资流动性问题有了新的法律依据。要知道,原来涉及国企改制方面的纠纷案件,法院大多以无法律依据不予受理,而MBO(管理者收购)与外资并购问题则是近些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争论的重点。新法对这些影响出资人权益的事项作了较具体的规定。
总体上讲,国有资产包括的内容是广泛的,这次制订的国资法仅就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了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是国家通过多种出资形式通过企业具体经营,根据当前社会经济现实需求,制订了《企业国有资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