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邹豪生,男,汉族,1938年生,湖南省双峰县人。1962年从湖南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后,任教于邵阳师专和邵阳学院中文系,历任系(科)主任、党总支书记、顾问。现为邵阳学院中文系教授;全国毛泽东文艺思想研究会会员;湖南省美学学会、美育工作者协会、文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邵阳市科普创作协会副会长、邵阳市社科联名誉委员会优秀社科成果评审委员。先后出版文艺、美学等方面的著作10多部,其中多数分别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高校教材奖、优秀图书奖、优秀社科成果证书和民政部表扬。发表论文4O多篇,其中多篇获省市级奖。获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和全国高等师范院校曾宪梓教育基金奖。其事迹载于数十种书、报、刊。
内容简介
从党的教育方针到国家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从全国的教育工作会议到中央领导的有关讲话,都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几个方面的教育,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其中的美育并非都很重视。这种现状绝不能长期维持。作为学校,不论组织何种内容的课堂教育,还是开展何种形式的实践活动,都不能忽视其审美教育。当然,在审美教育中要坚持一定的审美原则和处理好各种审美关系,但首先得正确处理美育与美学、美育与生活的关系,使美育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深厚的生活基础。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理论美学和应用美学。理论美学一般是以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和艺术社会学三者的某种形式的结合,主要研究美、美感和美的鉴赏与创造的一般规律,又叫基础美学;应用美学是美学在各门学科中的具体运用,以生活美学和艺术美学为主体,主要研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的审美活动,又叫实用美学。美育研究的是审美教育,是美学的一门分支科学,既要以理论美学作为思想基础,又要以应用美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来开展审美教育。应用美学涉猎面广,内容丰富,但主要以生活美和艺术美为审美对象来研究和实施美育,因为人对美的创造主要表现在生活美(自然和社会)和艺术美的创造上。
本书以美与美育的基本规律为主线,建构其理论体系与逻辑框架,紧紧扣住人们自身以及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诸如服饰、餐饮、建筑、旅游、商品、工艺、民俗、园林、人体等方方面面的美育问题展开具体的分析,并分门别类地研究它们各自的审美特征、功能、效应以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