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这本中国法制史教材,在2003年8月第一次出版时,我们在汲取前人和国内外学者研究中国法制史成果的基础上,在编写体例上就进行了一些创新性的探索。这种探索受到读者的一致好评。2004年12月,本教材被中国法律图书出版发行联合会授予“首届中国优秀法律图书奖”。2006年8月,由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中国法制史教材被教育部确定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法制史教材编写组的同志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要求,用了两年的时间,针对原版中国法制史教材进行了精心修改。经过修改之后的中国法制史教材力求体现中国法制史发展的系统性、规律性、宏观性、重点性和立体性。它包含了以下特点:第一,为了体现法制历史发展的系统性和规律性的特点,在中国古代法制史部分,本教材打破了传统的断代史的编写体例,而是围绕着立法史、身份法律制度史、刑法史、行政法史、婚姻家庭法史、司法制度史等几条主线,作纵向的系统论述。其目的在于使读者能够从纵向的历史发展线索的角度,对于各种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有一个明确、清晰的认识,便于从中总结各种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第二,为了体现宏观性特点,在每一种法的历史类型之前,设有专章进行宏观介绍,例如,在奴隶制法律制度之前设有“中国奴隶制法概述”一章,在封建制法律制度之前设有“中国封建制法概述”一章,在近代法律制度之前设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律制度概述”一章,这些概述性的介绍,目的在于使读者对于特定时期的法制发展概况具有宏观认识和总体把握。第三,为了体现重点性特点,对于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制发展变化设专题加以论述。例如,对于“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问題、“中国封建法律的儒家化”问題、“中国法律的近代化”问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专门论述,有助于读者对于中国法制史上一些重要问题的系统思考。第四,为了体现中国法制史的立体化内容,即中国法制史不仅仅是制度史,更是有人物、有思想、有司法活动、有事件的活生生的法制历史,本教材增设了有关法制名人、名案、名事、名言点评的内容,即“中国奴隶社会法制名人、名案、名事、名言点评”、“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名人点评”、“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名案点评”、“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名事点评”、“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名言点评”、“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法制名人、名案、名事、名言点评”等章节。其目的在于使读者从重要法制人物、著名案例、著名法制事件和著名法制言论申,更丰富地了解中国法制史的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