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关于介绍“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论”的教学用书,书中把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作为西方法学的三大主流派加以把握,并分别地对其始源、演变和当前的状况,系统地加以评述。通过这样的思路,读者可以较为清晰和顺当地了解西方法学的文理和脉络。首先,书中把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作为西方法学的三大主流派加以把握,并分别地对其始源、演变和当前的状况,系统地加以评述。通过这样的思路,读者可以较为清晰和顺当地了解西方法学的文理和脉络。这一点,与传统的历史断代并以代表人物(而非学派)为主导的阐述方法,迥然有别。再者,书的次侧重方面,是对杂多而不易缕析的当代西方诸法学流派,做了尽可能周全的分析、归纳与整理。一些新学派,如存在主义法学、现象学法学、行为主义法学、符号学法学、多元论法学、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等,在迄今为止的国内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教程或专著中尚付阙如(我同谷春德合著的《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增订版乃系例外)。无疑,这利于克服以往的同类作品所难以避免的头重脚轻、显得厚古薄今的弱点。同时,又会使读者以三大主流派的观点为凭依,比较容易地勾勒出当代西方法学思潮的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