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星,北京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96-1997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已出版专著《法律是什么》、《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中国法学初步》,著作《西穿法雨》、《古律寻义》,译著《法理学的范围》,发表论文若干篇。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开避“西窗法雨”、“古律寻义”、“史案新语”等专栏。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篇,即引言:西方法学的出发点、上篇 法律内在品格的追寻:一种本体论:“政治学”的透视、“社会学”的观察、“规范学”的假设、“解释学”解释;中编 实际存在的法律和应当存在的法律:一种认识论、两种法律秩序、自然法、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自然法、自然权和社会契约的另一路解释、坏的法律不是法律、坏的法律也是法律、道德的法律强制、划清法律与道德;下篇 法律“优劣”的对话:一种价值论、问题的引出、哲学王的统治与法律的统治:初次对话、开明专制与权力制约的法治:再次对话、第三种声音:民主、公意、法律、反省法治、注释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