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同君,男,1962年12月生,江苏连云港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二、工作经历。1、1979.10——1982.09:在农村劳动。2、1987.07——2001.10:在镇江医学院工作。
(1)1987.07——1990.12:任政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年级副主任、年级主任;
(2)1990.12——1993.09:任团委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3)1993.10——1994.12:任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助理;
(4)1994.12——1998.03: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5)1998.03——2001.10:任基础部副书记、副主任;
3、2001.10————至今:在江苏大学工作。
(1)2001.10——2006.03:任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2006.04——2007.04:任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全面主持党政工作)。
(3)2007.04———至今:任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三、学历与职称
1、1977.09——1979.09:在连云港市东海县白塔中学读高中。
2、1982.09——1987.07:在南京医学院临床医学系(镇江)读书,并获医学学士学位。
3、1988.09——1990.09:在南京大学法律系读书,并获法学学士学位。
4、2002.09——2005.06: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攻读法理学博士,并获法学博士学位。
5、1992.07晋升为讲师、1998.06晋升为副教授、2004.07晋升为教授。
四、社会兼职
1、兼任江苏省卫生法学会理事;
2、兼任镇江市法学会副会长。
五、学术研究1、主要研究领域:法哲学、法伦理学、管理学;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子项目)、省厅级项目四项,主要参与省厅级课题二项;3、教材编写:主编《法学概论》、《经济法》教材各一部;4、专著撰写:出版《守法伦理的理论逻辑》、《伦理文化与法治文化同构》(合著)、《竞争与成才》(合著)、《青年群体文化论》(合著)、《大学生成才心理学》(合著)等学术专著五部;5、论文发表:在《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中国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报刊复印资料)、《学习与探索》、《河北法学》、《唯实》、《江苏高教》、《黑龙江高教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
内容简介
本书从法伦理学的独特视角和文化的广阔视域。通过对和谐社会的内涵、类型以及文化语境的阐释和对法伦理文化的理论结构分析,从社会变迁的文化维度、和谐文化的释义深度、社会和谐的微观角度,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法伦理文化诉求与文化路径。从法洽文化与伦理文化的交叉融合视野审视和谐社会的内涵与实践,构成了作者基本的研究坐标和为文底蕴。本书是作者数年相关理论研究的积累以及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民主、法治、道德、文化内涵的深入理解,是作者在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时期后的一种理论新思考,也是作者力图沟通思辨与实证、文化理论与和谐社会建设实践的尝试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