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利明,男,1960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仙桃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建设部顾问、新华社顾问。1981年12月,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7月至1994年8月,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讲学;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
内容简介
本书是对民法总则研习的一种尝试,通过对民法基本理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以及时效和期间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和详细的讲解,以使读者对民法的概念、理论、体系有一个较为完整的把握和理解。本书也对民法总则中一系列重大疑难问题,如民法的性质、基本原则、民事主体的体系、法律行为的建构、代理权的性质、诉讼时效届满的效果等问题提出了个人的看法。同时本书对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和疑难案例进行了探讨,力求使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书中专门以民法体系化为框架讨论了法律关系分析法、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等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以求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