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现在,在这本著作中,宗教影像既不被当作思想——至少不是思辨宗教哲学的意义上的那种思想——,也不被当作事物,而是就被当作影像来加以讨论。这就是说,在这本著作中,既不像基督教神话学那样把神学看作神秘的行为论(Pragmatologie),也不像思辨宗教哲学那样把神学看作本体论,而是把神学看作精神病理学。
作者在本书中所遵循的方法,是完全客观的方法——分析化学的方法。因而,在一切必要的和可能的地方,他都援引了文件(部分在正文底下,部分放在专门的《附录》之中),以便使由分析而得的结论合法化,也就是说,证明这些结论是有客观上的根由的。所以,如果人们觉得从他的方法得出的结果是怪诞的、非法的,那末,秉公而断,罪过并不在于他,而是在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