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本丛书系有选择地整理民国时期(包括少量清末时期)经典法学论文,不作有损原文的改动,只作适当的技术性中工。
二、原文为竖排版者一律改为横版,原文中的“如左”、“如右”等用语,相应改为“如下”、“如上”等。
三、原文繁体字改为简体字。
四、原文无标点符号或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者,一律改为新式标点符号。
五、原文所使用的年代,如“民国十年”相应改为“1921年”,或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在括号内作一说明。
六、原文所使用的专有名称、专门术语等相应改为现在通用的提法。
七、原文无段落划分者,适当划分段落。
八、原文明显错误的事实、数字、名称及其他引用材料,酌加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