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高汉成,男,1970年3月生,山东潍坊人。200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近十年来,先后以傅斯年思想和中国法律的近代变革作为自己的学术兴趣,并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清史研究》、《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等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现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中国刑事法律的近(现)代化为研究方向。
内容简介
清末十年修律,首当其冲的就是刑事法律的改革。针对1907年大清刑律草案,中央各部要员、地方封疆大吏均上奏了签注意见。本书在解读签注内容和意见的基础上.就大清刑律草案在立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理论、立法语言与技术等三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历史缺憾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作者认为.以沈家本为代表的草案编纂者忽视对传统法律积极价值的创造性转化,导致草案出现了“食洋不化”的现象。而如何正确处理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明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协调融合问题,是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对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是晚清法律改革以来中国法律现代化过程中的主要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