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易宪容:1958年出生于江西上高,1982年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分别在1986年、1989年获得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和硕士学位。1997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学位。1997年7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1998-2000年到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做合作研究;1999年7月曾到台湾清华大学做访问研究;从1998年起为国际新制度经济学学会会员。目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工作。著有:《现代合约经济学导论》、《交易行为与合约选择》、《科斯经济思想研究》、《金融市场与制度选择》、《现代经济学入门》、(合著)、《金融市场的合约分析》、《经济学与经济的迷思》、《金融市场的震荡与发展》、《经济繁荣与权力运作》等书;
译作:《佃农理论》、《经济解释》等;
90年代以来,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0篇,并为香港《信报》、《香港经济日报》、《香港明报》、《香港大公报》等报刊的专栏作家;策划主持大型经济学丛书5套,等报刊专栏作家;策划主持大型经济学丛书多套。
内容简介
本书的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养老基金制的理论及运作、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为介绍香港强积金提供了理论、逻辑和历史前提。第二部分是主体,介绍香港强积金的理论和运作特点。任何制度安排都有其约束条件,香港采用强制性公基金制也是各种市场力量反复博弈的结果,与理论也有内在的一致性。接着全面介绍香港强制性公积金的内在规定性,主要包括其内容、特点和运作方式。第三部分介绍香港强积金制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启示。现行社保制度的根本缺陷是“所有者缺位”,这是以往制度安排的制度性缺陷所致。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思路就是要导人完全的养老基金制,并在限定的时间内(至多3~5年)全面完成由现收现付制向完全基金制转轨。香港强积金的制度安排及监管方式对中国有很大的启示。
香港强积金的制度安排及监管方式对中国有很大的借鉴作用。本书以养老基金制的理论和运作机理为理论基础,重点论述了香港强积金的理论和运作,落脚于对中国社保制度建立的启示。养老基金制以参加者本人为核心,建立个人账户,产权分明,能避免退休金分配上的“搭便车”问题。实行养老基金制必须建立健全的基金管理体制及发达的资本市场,需要有健全的信用体系。这对解决中国现行社保制度“所有者缺位”的根本缺陷和严重的财政困难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
读者对象:经济理论工作者,金融证券业研究人员,高等院校经济专业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