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神义论》全书包括前言、绪论和正文三部分。在前言中,莱布尼茨解释了他写作《神认论》的原因和目的的并描绘了全书的轮廓。绪论的原标题:论信仰与理性的一致。作者首先说明信仰的对象是上帝以非同寻常的方式启示于人的真理;而理性的对象则是人的精神在未得到启示的情况下所可能达到的真理。莱布尼茨给理性下的定义是:诸真理的联结,尤其是人的精神通过自然途径在不藉助信仰给予的启迪的情况下所叮能达到的诸真理的联结。他的这种理性定义。显然是在与信仰比照的隋况下作出的。实际上,它只解释了人的这种精神性认识能力的一个方面。他从此一定义出发指出。人的理性可以达到两种认识,其一是永恒真理或理性真理;其二是事实真理。前者是必然的,因而它不可能有对立者;相反,后者是偶然的。因而它的对立者是可以成立的。永恒真理的理由可以通过不断的分析。通过一直追踪到原初原则的分析求得,这种原则不可证明,也无须证明,其证明在其自身。事实真理的充足理由最终必须在偶然事物的序列之外,在世界之外,即在上帝身上去寻找。莱布尼茨进一步指出,永恒真理是绝对必然的 这是一种逻辑上的、形而上的、儿何学上的必然性。事实真理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判断为自然所规定的法则,然而,上帝规定这些法则是有理由的,这些理由也可能会为一个更高秩序之更有力的理由所制约。上帝也可以通过奇迹使他的创造物——人摆脱为他们所规定的法则,并在他们身上唤起他们的天性所达不到的东西。莱布尼茨一方面以更高的理由限制上帝这位立法者,另一方面却又让上帝使人得到其天性所不可能达到的东西的能力。这就是说,不论上帝还是人都受制于一个更高的秩序。同时,他指出,上帝的慈善、正义、智慧与人的这些品质的区别只在于前者无限完美,所以。哲学的结论与启示真理、理性与信仰是不可能发生矛盾的。他由此出发阐明信仰与理性的一致和反驳培尔此所提出的异议。可以说,莱布尼茨在绪论中为正文展开的论证确写了框架。
《神义论》的正文由三部分构成:上编(§1至§106)、中编(§107至§204)、下编(§241至§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