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挚萍,1965年出生,广东省茂名市人,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86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开始,在中山大学攻读行政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方向为经济法与政府经济管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自1989年起一直在中山大学法律学系任教,从事环境法、经济法、合同法等课程的教学,主要研究领域是环境法,并在该领域有较丰富的研究成果,曾先后发表学术论文三十多篇,参与了十几本书的写作,主要及参加过近十个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内容简介
本书的目的是将经济法学理论和环境法学理论及生态学理论结合起来,促进经济法的生态化,以适应环境危机的挑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在书中,作者首先论证了更新经济法的基本理念的必要性,使之容纳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想和新观点;其次,作者对完善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干预手段和决策机制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建立有利于环境与发展充分结合的政府调控机制的若干设想;最后,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对经济法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如何朝着与环境友好,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改革进行了探讨。全书以促进环境与发展相结合为中心,脉络清晰,资料翔实,论述全面。